2017-05-16
財稅服務 作者: 多有米 4339人已查看
一、虛開發票是什么意思?
相信普遍納稅人聽到虛開發票,第一想到的是“假發票”。這樣的認識是非常片面的,除了人們認為的虛開,就是開具“虛假”、“不真實”的發票,才叫虛開發票,其實虛開的定義要比想象的要大得多。

二、 為什么要虛開發票?
虛開發票分兩種類型:虛開普通發票、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虛開普票,是指違反國家稅收征管和發票管理規定、為他人虛開、為自己虛開、讓他人為自己虛開、介紹他人虛開普通發票用于企業虛列成本,造成利潤減少,少繳企業所得稅。
虛開增票,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罪,是指違反國家稅收征管和發票管理規定、為他人虛開、為自己虛開、讓他人為自己虛開、介紹他人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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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國務院令[2010]第587號)第二十二條 開具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欄目,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并加蓋發票專用章。
三、杜絕虛開發票行為:
為他人、為自己;讓他人為自己;介紹他人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
以上3種情況均為虛開發票,多有米對此3種情況進行詳細解釋:
1、為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
首先正確認識什么是與實際經營情況不符?就是說沒有真實交易發生,卻開具發票,這是虛開。
舉些簡單的栗子:
賣的是梨,開的是蘋果的發票,這是虛開;賣了3個桔子,開的是2個桔子的票,這是虛開;賣的芒果是5塊錢一斤,發票開的是7塊一斤,這是虛開;水果賣給了張三,發票卻開給了李四,這是虛開;甲賣東西給乙,發票卻是丙開給乙的,這是虛開等。
簡單的說,就是發票上的銷貨方、購貨方、商品名稱、數量、單價、金額等必須與實際經營業務一致,反之,即為虛開。
2、讓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
一句話概括就是:對外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讓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情況不符的發票均為虛開發票行為。
栗子如下:
甲公司為逃避稅款繳納,公司法定代表人讓好友任法定代表人的乙公司在沒有實際交易的情況下為甲公司開具發票。以上,甲公司和乙公司均屬于虛開發票的行為。
多有米提醒:非常多的經營及財務管理者都認為對外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才屬于虛開發票的行為,但是卻忽略了讓他人為自己開具也屬于虛開發票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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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介紹他人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
很簡單,就是中間人也納入虛開發票的范疇,情況有兩種:
1、職業的中間人,以此中間身份賺取利益錢,在開票方與受票方之間充當中介角色賺取手續費,這種屬于知法犯法;
2、出于好心,如剛好知道有多余發票和缺少發票的雙方企業,出發點是想幫朋友個忙,做了介紹人,這種行為屬于不懂法導致。
重點是,不管你懂不懂法,期間有無收取中介費,主要是介紹了,就必須接受一樣的法律制裁。所以,杜絕介紹他人虛開發票行為,以免好心干壞事。
四、 虛開發票會造成什么后果?
1、稅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三十七條規定,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的規定虛開發票的,由稅務機關沒收違法所得;虛開金額在1萬元以下的,可以并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虛開金額超過1萬元的,并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 刑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零五條【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罪;虛開發票罪】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虛開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虛開的稅款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虛開的稅款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單位犯本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虛開的稅款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虛開的稅款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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