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15
財稅服務 作者: 多有米 3347人已查看

一、代理企業貨物業務的概念
代理出口,指的是外貿企業或是其他出口類型的企業,受委托單位的委托業務,為其代辦出口貨物產品銷售的一種出口業務。代理出口業務的特點包括:受托單位擁有進出口權,對于出口貨物產品不作進貨跟自營出口銷售的帳務計算處理,不承擔出口貨物的盈虧;在代理出口的業務當中受托方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續費用;委托企業屬于自營出口銷售類型。
二、代理出口貨物證明的規定
委托代理出口業務,1995 年7月1日開始由受托方處理退稅改由委托方來辦理退稅,受托方提供“代理出口貨物證明”給委托方。通常《代理出口貨物證明》都由受托代理的出口企業在代理出口貨物已經實際結匯之后,到所在主管出口退稅的稅務機關部門辦理。稅務機關應當及時錄入證明的相關內容,并且跟有關的電子數據核對確認無誤之后出證。在辦理“代理出口貨物證明”時,受托代理出口企業提交如下資料:
1、委托代理出口協議;
2、受托方代理出口的“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聯);
3、出口貨物外銷發票;
4、出口貨物收匯核銷單(專用于出口退稅),協議另有規定由委托方收匯核銷的除外。
出口企業將代理出口的貨物跟其它出口貨物一同報關出口或是一起收匯核銷的,還需要附送出口貨物的報關單或是出口收匯核銷單原件跟復印件各一份。
以上就是深圳出口貨物代辦的規定的相關內容,如對出口退稅代辦內容有疑問,進入多有米官網進行查閱了解,多有米官網“米問答”一欄可提供提問,您有關于工商類型的疑問都可提出來,多有米將竭誠為你解答,多有米主要業務包括:0元注冊公司、記賬報稅、工商辦理或是工商變更等各項業務,多有米咨詢熱線:400-968-3072。
行業引領
騰訊、深圳市國資委投資
國家認證
國家/深圳高新技術企業
品質保證
10年企服經驗
業務規模
100+城市網點
品牌信賴
20萬+用戶選擇
媒體報道
廣東電視臺等聯合報道
400-968-3072